
木材的主要成分是纤维素、木素和半纤维素,加热分解过程生成气体、液态和固态产物,而残留下来的固态产物就是木炭,故木材热解过程又称为炭化过程。木材或木质原料经过不完全燃烧,或者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热解,所残留的深褐色或黑色多孔固体燃料。
制法有两种:
窑烧法,用泥土筑窑,满装木材,从窑门或火门点燃烧,使木材在窑内炭化,挥发物逸出而剩余木炭;
干馏法,即木材干馏。按照出窑的熄火方法,有黑炭和白炭两种。
木材作为木质粉末活性炭的生产原料,在制作活性炭工艺上,需要先经过炭化、然后活化制造木质活性炭,那么生产木质粉末活性炭的木材是如何炭化的?
木材炭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。
1.干燥阶段:温度在150-200℃一下,蒸发水分,木材主要成分不变。
2.预炭化阶段:200-275℃,木材开始分解,不稳定部分如半纤维素首先分解产生CO以及少量的醋酸。
以上两个阶段依靠外界加热,称吸热分解反应。
3.炭化阶段:275-400℃,放热分解反应阶段,分解激烈进行,先纤维素后木素分解,大量的醋酸,焦油、甲醇、木煤气产生,275-300℃木醋液和木煤气大量产生;300-400摄氏度木醋液逐渐减少,木煤气大量排出,到400℃或者450℃实际上炭化已经终止。
4.煅烧阶段:400℃或450℃以上,又要依靠外热使木炭中残存的挥发分挥发。
由于原料树种不同,热解开始温度不同,且各阶段没有明显的界线,设备内各处温度不同,可处于不同的阶段,木材内外也可处于不同的阶段,连续式设备在同一时刻里进行着不同的阶段。